一、补贴对象
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(离校2年以内)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脱贫劳动力、返乡入乡农牧民工、退役军人。
二、补贴标准
一次性10000元/人。(对带动就业3人以上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,再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,对正常运营3年以上且带动就业人数未减少的,再给予2万元的创业补贴)。
三、提交材料
1.《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》;
2.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、一寸蓝底彩照2张、承诺书;
3.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、学信网证明;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;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;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需提供户籍证明;脱贫劳动力需提供建档卡;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明
4.营业执照(或工商登记注册证、民政登记证书,开办“网店”的,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、支付平台收支明细、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)原件、复印件;
5.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证明(如劳动合同、工资表等);
6.正常申报纳税证明;
7.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相关资料。
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,均需加盖企业公章,用于审核留存,同时申报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用于审核。
四、申报地点
地址:欧洲杯买球官网_澳门金沙城中心-投注|平台:劳动大厦605室创业服务办
联系电话:0470-73003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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